2026

09/15

10:30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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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乌鲁木齐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座谈会的公告

    为认真践行“开门编规划”理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乌鲁木齐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的意见建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要求,我局拟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底在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三巷35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会议内容

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报名条件

(一)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年满18周岁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关心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生态环境领域有一定了解;

(三)能够按时参加会议,并围绕《规划》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四、报名方式

请有意参加者于2026年9月22日17:30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电话报名:0991-4615297(联系人:赵志娟);

(二)邮箱报名:1978137685@qq.com。

报名时请提供姓名、职业、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简要发言意向(100字以内),邮件主题注明:“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座谈会报名+姓名。

五、参会代表确定及材料送达

因会议场地有限,社会公众代表名额为5-8名,不接受现场旁听申请。报名人数超过名额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行业、区域、关注方向等因素,择优选定参会代表;

确定后的参会代表,我局将于会前电话通知本人,并安排专人在座谈会召开5日前将《规划》草案及编制说明等会议材料送达参会代表,未入选不再另行告知。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代表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

(二)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代表交通费用自理;

(三)参会代表如有书面意见,可于会前发送至报名邮箱,发言请紧扣规划主题,简明扼要。

(四)意见反馈。对本次座谈会及公开征集收到的意见建议,我局将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形成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并以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报名,为我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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