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30

11:35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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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6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30日-202676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京虹桥米东区200万千瓦光伏项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境内

新疆虹桥绿能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甘肃安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500000万元(环保投资1087.6万元),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北沙窝境内建设北京虹桥米东区20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31'22.472",北纬44°58'21.200"。项目永久占地面积64287888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21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总装机容量为2000MW,光伏发电系统共有418个光伏方阵,并配置6667台逆变器,4164500kVA箱式变压器和21600kVA箱式变压器。共安装3813524块功率为625Wp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组件全部采用固定支架形式。光伏区分别以40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的2座升压站(虹桥1#升压站和虹桥2#升压站),集电线路共计80回,采用电缆直埋的方式敷设。设置进站道路长0.65千米,宽6米,检修道路长225.5千米,宽4.0米。拟建虹桥1#升压站、虹桥2#升压站及对应的送出线路工程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项目办公生活区及危险废物贮存点等均依托虹桥1#升压站,因此该项目在虹桥1#升压站取得相关手续并正式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占用草地,须依法办理草地转用手续。

(一)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修建的施工便道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严禁破坏土壤表皮结壳,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减少扰动面积,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二)土石方需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并做好覆盖工作;表土单独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后期用于临时用地恢复覆土,其他土石方全部回填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拉运至合规处置场所处置。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

(四)项目施工过程中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将临时设施拆除并进行相应的土地平整和恢复。

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办公人员位于拟建的虹桥1#升压站办公生活,光伏场区无生活污水产生;光伏组件清洗采用人工清洗和机械清洗,不添加洗涤剂,废水流入光伏阵区内自然蒸发。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含油抹布、检修废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拟建的虹桥1#升压站配套的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在各箱变下方建设防渗事故油池,变压器在事故时,排放的废油作为危险废物全部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及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废旧或故障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集中收集带走并合规处置。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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