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14

11:17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414日-2026420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鲁木齐米东区煤炭储运中心项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哈萨克族乡东北部约2.0千米处

新疆源凯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58632.15万元(环保投资605万元),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柏杨河哈萨克族乡东北部约2.0千米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933.483秒;北纬4432.572秒)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汽车受煤坑、洗选主厂房、原煤储煤场1座、精煤储煤场1座、充电桩、办公楼1座、宿舍楼、食堂、10kV预装式变电站5座。洗选规模为200万吨/年,选煤工艺为跳汰主洗+粗煤泥螺旋分选+细煤泥浮选工艺;二期建设精煤储煤场1座及相关输煤走廊;三期建设原煤储煤场1座及输煤暗道。三期工程建设完毕后,原煤洗选规模为200万吨/年,原煤动态储存和转运规模为200万吨/年。总占地面积18.3472公顷。项目办公区冬季采用电采暖。

(一)项目施工期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须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废土石方、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合规处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米东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运营期破碎、筛分工序位于全密闭式生产车间,设置喷淋洒水装置,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控,储煤棚均为全封闭式储煤棚,煤炭储存在储煤棚,原煤进厂卸车在储煤棚中进行,同时设置喷雾抑尘装置,原煤、中煤、矸石输送均采用密闭廊道输送。颗粒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排气筒高度须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排放限值和管控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洗煤产生的煤泥水采用洗水闭路循环系统,经浓缩机处理后返回生产线使用;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煤炭贮存过程中自身含水及日常喷淋降尘水废水经仓内自然坡度流至防渗集水池后回用;食堂废水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废水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能力为60立方米/天,工艺为前置缺氧二级接触氧化+MBR膜系统+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的相关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地面洒水或绿化。

(五)运营期产生的矸石、煤泥、收尘灰进行外售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经过压滤后与生活垃圾一同拉运填埋处理;隔油池废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危废贮存库、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废水沉淀池、浓缩池按照重点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原煤棚、精煤棚、主厂房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厂区道路和各区域地面进行硬化。

2

乌鲁木齐建筑园1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投资7182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在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建设乌鲁木齐建筑园1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3.8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75公顷,临时占地面积3.07公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一座建筑园1110千伏变电站,本期建设主变规模为2×50兆伏安,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2)祁家沟220千伏变电站扩建2110千伏出线间隔,不新增占地;(3)新建祁家沟建筑园110千伏线路工程,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为3.53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约2.8千米,双回架空线路长约0.6千米,电缆敷设约0.13千米。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须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占地、扰动地表;各类车辆须在规定的施工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开展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项目塔基开挖出土方量全部用于回填、平整。

(四)项目选址涉及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项目建设及运行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施工期塔基开挖多余土方应在塔基征地范围内进行平整,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杆塔、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检修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蓄电池、废机油、废铁质油桶等危险废物即产即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变压器事故及检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内,尽快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米范围内、地下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变电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八)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米范围内噪声监测值须满足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变电站站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噪声限值要求。

3

乌鲁木齐白水涧变电站进线补强110千伏线路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195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建设乌鲁木齐白水涧变电站进线补强110千伏线路工程,(中心地理坐标:起点坐标:E88°18'49.936"N43°22'10.990";终点坐标:E88°14'38.861"N43°25'48.003")。工程建设组成包括:白水涧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新建草湖升压汇集站~白水涧变110千伏线路工程,其中白水涧11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仅在白水涧110千伏变电站中将原盐水涧线路间隔调整至草湖升压汇集站间隔;新建草湖升压汇集站~白水涧变11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约11.2km,其中新建单回线路长约11.0km,利用已建110千伏盐水涧线同塔双回单边挂线长约0.2km(本期更换导线、地线)。工程总占地面积4.88hm²,其中永久占地0.20hm²,临时占地4.68hm²,占地类型主要包括林地、草地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需依法取得用地征占用手续。

(一)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米范围内噪声监测值须满足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变电站站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噪声限值要求。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自然蒸发。变电站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输电线路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移动厕所收集处理。

)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严禁破坏土壤表皮结壳,各类车辆须在场内修建的施工便道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土石方需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并做好覆盖工作;表土单独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其他土石方全部回填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送至合规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合规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米范围内、地下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变电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4

乌鲁木齐甘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霖南路西侧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资9268万元(环保投资129.7万元),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霖南路西侧建设甘霖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甘霖110千伏变电站,中心地理坐标为E88°16′10.597″,N39°1′13.526″,总占地面积约0.51平方公顷,布设2×50兆伏安主变及其配套设施,建设110kV出线2回,1回至龙岗220kV变电站,1回至甘泉堡南220kV变站;(2)龙岗变、甘泉堡南变110kV保护改造工程主要为更换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3)龙岗-兖矿回改接入甘泉堡南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为3.55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8千米、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2×2.4千米、电缆敷设约0.35千米,拆除110kV龙岗-兖矿0.15千米;(4)龙岗-兖矿π入甘霖变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为0.7千米,其中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2×0.2千米,电缆敷设约2×0.25千米,拆除110kV龙岗-兖矿2×0.2千米。

(一)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米范围内噪声监测值须满足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变电站站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噪声限值要求。

)甘霖110kV变电站设置1处施工营地,输电线路施工依托变电站施工营地,不另设施工营地。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厕所,生活污水经移动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至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

)运营期变电站无人值守,为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占地、扰动地表。严禁随意开辟便道,严禁随意碾压、破坏区域内植被。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撤去所有生产设施,平整、清理现场,将垃圾、物料清理干净,开展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土石方需分层开挖,分层堆放,表土单独堆放,并做好覆盖工作;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项目塔基开挖土方全部回填及塔基护坡,变电站弃方应严格交由所签订弃土协议接收方处置,严禁随意处置。

)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施工期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合规处置,废弃包装外售综合利用;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杆塔、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检修废弃物综合利用;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在变电站内建设防渗变压器事故贮油池,检修和事故状态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排油管道排至事故油池,变压器下的储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建设均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规范要求。废旧蓄电池、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即产即清,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外运、处置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30米范围内、地下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变电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