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27
18:06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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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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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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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鲁木齐品尚门业有限责任公司6万套金属门改建项目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远景西路155号 |
新疆陇鑫远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森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开泰南路东二巷492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度44分47.927秒,北纬43度58分56.756秒)进行项目改扩建。乌鲁木齐品尚门业有限公司3万套智能防盗门生产项目收购德高年产3万套智能防盗门生产项目后进行改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整合优化现有生产工段,合并冲压、剪切、折弯、焊接、打磨等钣金加工设备整合到1#生产车间,合并喷塑固化、胶合固化生产设施整合到2#生产车间,改建后拆除1台130万大卡的天然气热风炉和2台34万大卡天然气热风炉,保留1台130万大卡固化炉和2台34万大卡天然气热风炉用于转印工序,同时优化VOCs治理技术;新建3×23立方米陶化池,采用陶化液浸润方式代替原有喷淋除油剂抹布擦除方式;新增转印、冷压交合、工业门生产设备。生产工艺:(防火门)防盗门生产工艺流程为门扇经切割下料、冲孔、焊接、打磨、陶化后与门框等零件进行拼装胶合、喷塑、固化、热转印、覆膜入库;工业门生产工艺流程为钢材经下料、冲孔、焊接、打磨等加工滚边成型后发泡胶合成型,与经机加、陶化等工序处理后的门框进行拼装、焊接、打磨、组装、入库。改扩建后项目产品总规模6万套/年,其中生产防火门2.9万套/年,工业门0.1万套/年,防盗门3万套/年。年用天然气24.9091万立方米/年,陶化剂2.8吨/年,单组分发泡胶25吨/年,双组份发泡胶10吨/年,塑粉34.4吨/年,转印胶2.4吨/年。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须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有生产工序布设在封闭车间内,喷塑工序配套旋风分离+滤芯二级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胶合、热转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发泡胶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等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国家、自治区及“乌昌石”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管控要求。项目需加强无组织管控,打磨、切割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塑间采用半封闭+微负压集气方式,胶合区域设置集气罩并安装软帘,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关标准及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及物料存储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标准及要求。在此基础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工业涂装行业环保绩效A级水平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下各项管控措施,积极落实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后续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有变化的,项目应采取措施,确保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提升在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排放管控、交通运输等多个方面的能力水平。 (三)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除尘灰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废边角料、焊渣、废转印纸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陶化液及泥渣、废转印胶桶及废发泡胶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陶化池、危废暂存间采用重点防渗要求。 (七)本次改扩建后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为:颗粒物排放量0.136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3989吨/年,二氧化硫0.0323吨/年,氮氧化物0.4658吨/年,从乌鲁木齐品尚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套智能防盗门生产项目及乌鲁木齐德高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套智能防盗门生产项目已批复污染物总量中替代,不新申请总量。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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