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3/13
17:17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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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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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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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建年产20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配套供电设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12100万元(环保投资118万元),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乌石化分公司厂区内新建年产20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配套供电设施(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3′340″,北纬43°58′400″)。本工程拟建设1座220千伏变电站。总占地面积1.5158hm3(围墙内),变电站内安装有载调压、降压型,浸油式、低损耗、风冷循环、风冷式、三相双绕组变压器,户内GIS布置。220千伏侧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4回220千伏出线,本期建成3回。35千伏侧采用一个独立的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24回出线,本期建成12回。本项目采用电采暖设备供热。 |
(一)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由混凝土运输车、施工机械的冲洗、混凝土养护以及机械修配、汽车保养等产生,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乌石化分公司现有污水管网。 (五)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严禁破坏土壤表皮结壳,各类车辆须在场内修建的施工便道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六)土石方需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并做好覆盖工作;表土单独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其他土石方全部回填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送至合规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合规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置。 (七)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在变电站内建设防渗变压器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建设均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规范要求。项目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变电站内暂存。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八)项目运营过程中变电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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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百味楼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工业园区(乌鲁木齐市食品产业园) |
乌鲁木齐百味楼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博亚天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广源路100号暨创博智谷产业园项目B区2栋3层302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1′8.461″,北纬43°54′8.782″),建设乌鲁木齐百味楼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建筑面积526.87平方米,建设预处理间、配料间、炒制卤煮间、内包间、外包间、器具清洗间、包材间、原料库、成品库、原料冷藏室、成品冷藏室、办公室、实验室等辅助设备及环保设施,实验室主要用于产品微生物抽检。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米粉酱6t、辣椒酱6t、复合调味油5t、腌制鸡肉4t、水煮牛肉14t。 |
(一)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废气污染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炒料过程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确保炒料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加强车间通风,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相关标准及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及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运营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及工艺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与洗菜废水等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工作。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边角料集中定点收集至厂区内封闭式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油脂、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处理。 (五)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198吨/年、氨氮:0.021吨/年,从新疆昆仑中持河东水务有限公司等量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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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万吨滴灌带及2万吨聚氯乙烯系列管材管件扩建项目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福州东路237号 |
新疆科灌节水设备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博亚天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1万元,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福州东路237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度46分5.182秒,北纬44度0分34.456秒)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生产车间,安装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年产1万吨滴灌带及2万吨聚氯乙烯系列管材管件,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5条年产5000吨滴灌带生产线、8条年产5000吨聚氯乙烯系列管材管件生产线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及环保设施,二期建设内容为年产5000吨滴灌带生产线、年产15000吨聚氯乙烯系列管材管件生产线,本项目分期建设,本次环评仅包括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前应另行办理环评手续。滴灌带主要生产工艺:以聚乙烯、色母等为原料经混料搅拌、加热挤出、冷却定型、牵引切割、收卷等工艺生产;聚氯乙烯系列管材管件主要生产工艺:以聚氯乙烯树脂粉、钙粉等为原料经混料搅拌、加热挤出/注塑、冷却定型、激光喷码、切割等工艺生产;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处理后返回破碎生产线,粉磨处理成回用于生产,加热挤出/注塑采用电加热方式。冬季供暖依托新疆科灌节水设备有限公司现有供暖设施。项目建设占用草地,须依法办理草地转用手续。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进行合规处置。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须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所有生产工序布设在封闭车间内,加热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四周设软帘)及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配料、上料、混合、粉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乙烯、氯化氢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生产车间全封闭。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氯乙烯、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五)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七)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除尘灰、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集中收集处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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