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1/30
11:43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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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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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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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鲁木齐青格达变电站二期220千伏送出工程(乌鲁木齐段)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3096万元(环保投资61万元),在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建设220千伏送出线路,线路起点坐标(东经87度25分30.259秒,北纬44度02分12.515秒),终点坐标(东经87度29分55.341秒,纬度44度02分5.566秒)。本项目新建线路全长约6.6千米,从六十户乡星火村至乌五公路西侧,导线采用2×630平方毫米截面的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双回路架设,同步完善新建线路配套的间隔设备,全线架设双地线,两根均采用OPGW复合光缆,共建设杆塔34基。项目总占地面积65340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140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62200平方米。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须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项目塔基开挖出土方量全部用于回填、平整;项目施工期清洗废水经防渗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基础设施养护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米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五)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40米范围内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须满足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检修废弃物统一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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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乌鲁木齐高新区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乌鲁木齐段)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38976.25万元(环保投资465万元),在乌鲁木齐市建设乌鲁木齐高新区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乌鲁木齐段),项目总占地面积79707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9275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60432平方米。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一座高新区北220千伏变电站,本期建设主变规模为2×240兆伏安,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2)三宫220千伏变电站利用站内预留22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出线间隔一回,不新增占地;(3)新建高新区北~青格达220千伏线路工程,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为21.1千米,本项目新建输电线路10.5千米。其中,新建四回路输电线路3.1千米、双回路输电线路7.4千米。(4)新建高新区北~三宫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为9.28千米。其中,新建四回路输电线路3千米、新建三回路输电线路0.95千米、新建双回路输电线路2.65千米、利用双回路宫红光线单边挂线1.8千米、新建电缆路径0.88km;(5)新建高新区北~米宫线破口点220千伏线路工程,新建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0.44千米,拆除220千伏架空线路0.5千米。其中,新建单回路输电线路0.1千米、利用四回路三坪宫线单边挂线0.22千米、新建双回路输电线路0.12千米、拆除米宫线输电线路0.3千米、拆除宫红光山线输电线路0.2千米。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须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规定的施工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塔基开挖出土方量全部用于回填、平整。 (四)项目施工期清洗废水经防渗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基础设施养护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运营期变电站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做好施工期、运营期做好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塔基开挖出土方量全部用于回填、平整及护坡;线路拆除及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杆塔、导线、绝缘子、金具等检修废弃物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等合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铅酸电池、废机油、废铁质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废手套即产即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内,尽快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项目运营过程中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米范围内、地下电缆管廊两侧边缘各外延5米(水平距离)、变电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八)项目输电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输电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40米范围内噪声监测值须满足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变电站站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域噪声限值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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