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05

11:30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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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2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5日-202621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5万平方米气膜结构构件及2000吨常压容器设备及管道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金汇东路

乌鲁木齐歌兰木地毯有限公司

新疆博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6300万元(环保投资118万元),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区金汇东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6′25.623″,北纬43°58′27.845″),建设气膜结构构件及常压容器设备及管道建设项目。项目厂界东侧为曙光南路,南侧为泓鑫盛源钢结构有限公司,北侧为乌鲁木齐恒大光华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2栋,其中1#生产车间主要用于气模结构件生产以及成品堆放,2#生产车间主要用于常压容器及压力管道生产,内设密闭式喷漆房、切割打磨间、危废贮存库、油漆库等储运工程,同时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2栋、食堂、门卫室及公共用房等,气膜结构构件主要生产工序为裁剪缝合等;常压容器设备及管道生产工序主要包括金属板材经下料切割、卷板、焊接、检测、打磨、喷漆、自然晾干、产品入库等工序,同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使用水性漆量12/年、油性漆3/年、稀释剂0.5/年、固化剂1/年,建成后可年产气膜结构构件15万平方米、常压容器设备及管道2000吨。项目冬季生产供暖配套建设10.6/小时燃气锅炉,办公采暖用电。

(一)做好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施工废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临时防渗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建筑垃圾运至合规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设备安装过程中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确保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排气筒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相关要求;项目调漆、喷漆、自然晾干等过程均在密闭式喷漆房内进行,以上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漆雾处理器+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金属构件下料切割、打磨废气位于一个工房内,以上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中的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及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及物料存储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相关标准及要求。项目须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项目焊接烟尘经配套的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相关标准及要求;在此基础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工业涂装行业环保绩效A级水平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下各项管控措施,积极落实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后续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有变化的,项目应采取措施,确保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提升在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排放管控、交通运输等多个方面的能力水平。

(四)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锅炉软化水和锅炉排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后与生活废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漆渣、废漆桶、废固化剂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备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包装物、废焊渣集中收集,进行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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