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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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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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各项数据统计时限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性,确保了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坚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公开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等生态环境领域类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5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栏目公开政府信息总计628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不断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按照“应公尽公”原则,依法依规按期进行答复。202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总计30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将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单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要求,指定专人做好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整理、上传、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公开内容完整准确、合法合规,发布栏目精准匹配。

3.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主动、及时、准确发布原创生态环境信息,积极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属主流媒体相关稿件。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大气环境治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等重点工作,做好权威发布与政策解读工作。2025年,“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双微平台已累计发布生态环境相关信息5800余条,其中原创信息共556篇,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采用170余篇。目前微信平台粉丝关注11.25万人,微博粉丝关注4.3万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深入推进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科学优化栏目类别,持续畅通信息公开主渠道。不断推进“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平台建设,以增强时效性、可用性与互动性为目的,利用长图、短视频、海报、H5动画等形式,提升信息传播吸引力、感染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针对电子政务办推送的网站错敏词和错链,及时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相关内容审核,从源头减少问题产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人员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思想,主动公开、精准公开的意识不强,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深度不足,业务实操能力仍需加强;三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传播力不足,发布渠道较为单一,运用新媒体、可视化等多元传播手段的能力有待提升,部分环保政策解读的通俗化表达不足,解读内容的丰富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工作。一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二强化思想认识,常态化开展政策学习和思想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深刻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树立“应公开尽公开、主动抓公开”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三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综合应用H5、长图、海报、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将专业政策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内容,同时拓展政务新媒体、行业平台等传播渠道,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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