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08
19:23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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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关于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结果,并与昌吉州、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三地会商一致,依据《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乌政办〔2025〕5号)、《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兵团第六师联合应对冬季污染天气同防同治协议》相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市除米东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保持橙色预警级别不变外,其他区(县)于2025年12月9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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