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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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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电投托里乡110千伏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鲁木齐电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国家电投托里乡110千伏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经我局20251020日第37次局务会研究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77万元),在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乌鲁木齐托里乡10万千瓦风电场内新建1110千伏升压站工程(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38′17.827″,北纬43°31′36.86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110千伏升压站,内设110千伏配电装置以及35千伏配电装置、148立方米事故油池等,规划主变规模为1*100兆伏安,新建110千伏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规划出线1回;35千伏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5回出线(4回至托里乡10万千瓦风电1回至储能站),设置1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升压站进站道路由风电场检修道路接引,新建道路长度约50米。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约为7252平方米。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不得在项目区设置临时拌合站。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须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三)项目运营过程中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四)升压站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加强站内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设备异常噪声排放以减少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确保升压站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五)项目选址位于乌拉泊、柴西、柴北、西山、甘河子(含铁路专供)水源地准保护区,项目建设及运行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六)项目施工期基础设施养护水经混凝土吸收及自然蒸发施工期生活营地依托风电场施工营地。运营期升压站无人值守

(七)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占地、扰动地表严禁随意开辟便道,严禁随意碾压、破坏区域内植被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撤去所有生产设施,平整、清理现场,将垃圾、物料清理干净,开展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八)项目土石方需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并做好覆盖工作表土单独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其他土石方全部回填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合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材料包装袋、施工废弃材料等统一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清除各种临时设施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九)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检修废件回收综合利用在升压站内建设防渗变压器事故贮油池,检修和事故状态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变压器下方的防渗集油槽排至事故储油池,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在站内贮存,变压器下的储油坑及总事故油池建设均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规范要求废铅酸电池、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铁质油桶等危险废物,即产即清,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在场内暂存,危废外运、处置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十)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变压器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

(十一)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国家电投托里乡110千伏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达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乌鲁木齐县分局(以下简称乌鲁木齐县分局)。

三、委乌鲁木齐县分局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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