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0/21

14:37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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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21日-20251027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唐乌鲁木齐县托里5万千瓦风电项目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托里乡建设大唐乌鲁木齐县托里5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分为东西两块,相距约5.2千米,西部地块距离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约40千米、东部地块距离达坂城区政府约23千米

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清洁能源分公司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22687万元(环保投资75万元),在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托里乡建设大唐乌鲁木齐县托里5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分为东西两块,相距约5.2千米,西部地块距离乌鲁木齐县人民政府约40千米、东部地块距离达坂城区政府约23千米。场区西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54′45.869″,北纬43°23′42.851″,场区东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59′17.172″,北纬43°20′56.254″。主要工程内容:建设6台单机容量8.34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东西两块厂区各建设3台),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安装1台箱式变压器,5万千瓦风电共通过235千伏集电线路接至新建的135千伏开关站35千伏侧间隔。集电线路长度约15.7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开关站占地面积3041.22平方米,开关站内建设配电装置预制舱1台、接地变预制舱1台、30米避雷针1座、警卫及备品备件用房1座。新建路基、路面宽度4.5米检修道路6.056千米。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0.75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8.85公顷,施工期混凝土外购,不在项目区设置混凝土拌合站。项目建设占用草地,须依法办理草地转用手续。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采用外购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修建的施工便道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项目施工期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水经混凝土表面吸水材料吸收或自然蒸发,不外排;施工营地生活废水经环保厕所收集,收集后拉运至乌鲁木齐县污水处理厂,施工期结束后将环保厕所拆除并进行相应的土地恢复和平整。

(五)项目土石方需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并做好覆盖工作;表土单独堆放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其他土石方全部回填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由建筑垃圾处置单位合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材料包装袋、施工废弃材料等统一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清除各种临时设施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六)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场区内风机点位,选用隔音防震型、变速齿轮箱等减噪型装置,控制风机转速,加强风机日常维护等措施,确保风电场风机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分类暂存于已建的大唐达坂城风电场二期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清运处置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在箱变基础旁建设防渗事故集油池,变压器在事故或检修时,排放的废油作为危险废物全部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项目运营期报废零部件为一般固体废物,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巡检人员集中收集带走并合规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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