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0/10
10:32
来源: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0日我局共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84171(行政审批窗口)
传 真:0991-418424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邮 编:8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国电圣瑞米东区推动产业园低碳转型光伏项目一期 |
米东区柏杨河哈萨克民族乡 |
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
国电圣瑞米东区推动产业园低碳转型光伏项目二期 |
米东区柏杨河哈萨克民族乡 |
国电电力新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 |
新疆路桥桥梁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路桥科技楼项目 |
米东区米东南路以西,规划路以东,新疆路桥桥梁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院内西北角 |
新疆路桥桥梁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