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729-068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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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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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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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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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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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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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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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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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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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房字第119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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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万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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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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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09010003GB00117F000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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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牧地东路街道办事处一区四段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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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