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03
17:0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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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731-002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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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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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6)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109156号 |
于建国,于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4023002GB00054F00050078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阿勒泰路西六巷109号住宅(9#、10#)9#住宅楼1单元601室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新0104执800号之一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新0104执800号之一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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