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0
15:4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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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715-037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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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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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房他证经开字第2015363987号 |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抵押权 |
650106007001GB00053F00020010 |
头屯河区灯笼渠街292号中琦伟业商住楼1栋4层3单元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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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
经办人:马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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