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01
12:5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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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629-001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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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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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4)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05830号 |
姜柏呈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5005003GB00051F00140074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8#综合楼办公901室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5执恢685号之二的裁定与协执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9日
经办人:安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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