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72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街益民大厦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1-3198002
不动产坐落: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
更正内容:权利人乌鲁木齐市鑫世泉商贸有限公司更正为乌鲁木齐县盛源工贸有限公司
备注:依据《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