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5/13
16:4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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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511-013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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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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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0)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102975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抵押权 |
650106009002GB00006F00700148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祥云中街150号西城一品8号住宅楼1单元802室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持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新0106执1526号、执行裁定书(2026)新0106执字第1526号之一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1日
经办人: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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