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511-077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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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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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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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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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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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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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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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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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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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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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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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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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04800002GB00029F0006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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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27号9-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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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2日
经办人:马依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