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17
13:5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615-004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391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
抵押权 |
650121207208GB01044F00330094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大白山街1518号天麓花园小区(二期)7#楼2单元601室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新0106执753号、执行裁定书(2026)新0106执753号之二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5日
经办人:杨艺凡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