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6/08
17:4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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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605-010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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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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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16)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556号 |
乌鲁木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什路信用社 |
抵押权 |
650109020002GB00047F00020019 |
米东区米东路东侧华泰街北侧华泰街189号1栋-1层2等6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21执恢55号、执行裁定书(2025)新0121执恢55号之二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5日
经办人: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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