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08

17:3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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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MQ-260407-0621李勇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407-062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44205号

李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50103020003GB00012F00010048

乌鲁木齐市沙区炉院街77号1幢2-602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3执恢281号的裁定协执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7

经办人: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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