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20
17:4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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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415-075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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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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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证明第0188059号 |
乌鲁木齐国经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抵押权 |
650109015003GB00019F00890025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广兴西街1169号特变·水木尚城住宅小区二期47幢2单元101室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2025)苏0411执恢313号执行通知书、(2025)苏0411执恢313号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5日
经办人:葛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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