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20

17:4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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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MQ-260417-0506易超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417-050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2012316938号

易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50103012004GB00012F00040044

沙依巴克区宝山路386号和枫雅居小区5栋18层1单元1803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4)新71执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417

经办人:刘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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