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20
17:4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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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415-043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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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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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2011375992号 |
田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3017001GB00024F00010020 |
沙依巴克区经二路2号2栋7层3单元1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新01执恢159号协助执行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5日
经办人: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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