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20
17:4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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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417-028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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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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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房权证天山区字第2015306755号 |
吾拉依木·吾舒尔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2026000GB00114F00140031 |
天山区富泉街139号欧景名苑55栋10层3单元1001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2执恢15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7日
经办人:刘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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