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20
17:4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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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415-067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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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160202号 |
高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3004011GB00035F00340140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青河路102号中央郡商住小区14号楼4单元2402室 |
沙湾市人民法院(2026)新4223执恢85号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5日
经办人: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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