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20
17:5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60416-068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乌房权证新市区字第2015314726号 |
新疆得源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4023006GB00059F00020036 |
新市区北京南路17号得源峰大厦1栋11层B单元1101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4执2779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6日
经办人:王燕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