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29
17:4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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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225-03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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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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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房权证高新字第2015450357号 |
新疆百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4022004GB00041F00270591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苏州东街255号百商·太阳城小区三期A1、A2、A3综合楼商业301室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稽查局,乌经税稽协三﹝202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5日
经办人:薛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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