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29
17:4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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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226-059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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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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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1)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82252号 |
新疆兆龙诚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5006001GB00025F00200133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616号领地·兰台府5号住宅楼1单元2301室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4)新71执162号的裁定与协执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经办人:赵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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