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29
17:4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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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226-042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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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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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房权证水磨沟区字第2011432027号 |
李国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5004003GB00287F00030025 |
水磨沟区温泉西路46号景秀山庄一期商业区3栋2层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5)新0106执恢289号之二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6执恢289号之一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经办人:买热合巴·阿不都艾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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