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0/20
18:08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016-012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0003427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支行 |
抵押权 |
650109016003GB00011F00050057 |
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碱沟西路北侧稻香新村小区01号楼3单元302室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持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0109恢执172号、执行裁定书(2024)新0109执恢172号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经办人:马子玉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