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0/20
18:1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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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017-041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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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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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2)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62643号 |
张亮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21207208GB01019F00060061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街4580号乌鲁木齐中城·国际城【向尚】3号楼2-1403 |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6执9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6执99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内容执行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7日
经办人:阳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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