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0/20
18:1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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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1015-053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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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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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2025)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31397号 |
胡亚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4013002GB00060F00390025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宁波街1111号明月兰庭10#住宅楼2单元101室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2025)兵1101执742号的裁定协执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经办人:赵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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