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9/03
15:3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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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902-012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权证高新字第2016494601号 乌市国用(2016)第00005160号 |
李俊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4022008GB00010F00010114 650104022008GB00010W00000000 |
新市区银川路706号凤舞花园小区10栋5层2单元502 新市区银川路706号 凤舞花园1-10#住宅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4)新0104执74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0104执7492号之二裁定执行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日
经办人:阳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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