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30
19:23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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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627-035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00402325 |
李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3007006GB00005F00010019 |
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89号6幢3单元302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3执3737号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7日
经办人:程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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