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30
19:1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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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627-027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2007065125 |
新疆宏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2008012GB00003F00011040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5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1栋17层B005写字间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新0102民初492号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7日
经办人:马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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