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14
16:37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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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710-030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权证天字第2016527448号 |
张小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2007007GB00029F00030020 |
天山区中山路82号新拓大厦1栋26层D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4)新71执1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71执10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0日
经办人: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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