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14
16:52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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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710-037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19)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263312号 |
新疆键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650102014001GB00088F00020206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338号商住综合楼(键龙金融中心二期)A座、B座3层商铺111室 |
皮山县人民法院(2023)新3223执恢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新3223执恢20号之四执行裁定书、(2023)新3223执恢20号委托执行函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0日
经办人:赵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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