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7/14
16:4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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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710-040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17)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71616号 |
王雪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3005006GB00044F00020032 |
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53号3栋2层1单元0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4)新执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执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执行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0日
经办人:阳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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