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30
19:1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627-065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新(2017)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70555号 |
孙宇昂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4800011GB00017F00490135 |
高新区河北东路258号华源国秀家园H1栋18层2单元1804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4执48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4执483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7日
经办人:沙丽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