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30

19:1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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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MQ-250627-0657孙宇昂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627-065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乌鲁木齐市不动产权第0070555号

孙宇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650104800011GB00017F00490135

高新区河北东路258号华源国秀家园H1栋18层2单元1804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5)新0104执48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新0104执483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627

经办人: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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