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6/30
19:1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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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626-039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权证水磨沟区字第2010393512号 |
陈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5010004GB00057F00860043 |
水磨沟区南湖东路222号16栋4层1单元401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2024)新0105执恢832号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6日
经办人: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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