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4/07
17:5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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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402-042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天山区他字第2014340207号 |
张秀芹 |
抵押权 |
650102013002GB00040F00060012 |
天山区新华南路58号17栋3层2单元302 |
昌吉市人民法院持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新2301执恢58号、执行裁定书(2024)新2301执恢58号之一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02日
经办人: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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