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10
15:56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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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受理(档案)编号:WLMQ-250306-063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乌房预高新字第15447949号 |
陆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650104013007GB00085F00290170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京疆路72号呈信·朗悦盛境三期10号住宅楼1单元1804室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4)新71执4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06日
经办人:徐疆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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