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3/29
11:54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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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现将《乌鲁木齐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护航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宣传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鲁木齐市总工会
2022年6月20日
乌鲁木齐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护航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自治区人社厅等九部门《自治区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新人社发〔2022〕5号)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现决定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护航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及时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不断优化权益保障服务。通过开展权益保障服务、联合执法检查、职业伤害保障和“关心关爱”等12项行动,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工会帮扶、部门规范、企业自律的权益保障制度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营造重视、关心、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思想政治引领行动
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深入开展保障新就业形态群体权益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高覆盖面知晓率。探索新就业形态企业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管理新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党建相结合的原则,构建统一归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新就业形态党建工作体系,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牵头抓总,行业主管(监管)单位具体推动,成立相关行业党委,指导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全部成立党组织,积极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发展党员,同步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和劳动者。〔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开展集体协商行动
指导平台企业准确理解政策,依法合规用工,完善涉及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修改完善与用工合作企业的合作协议,积极承担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让企业依法经营,劳动者依法维权。不断提高集体协商代表的协商水平,完成30家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指导企业科学设定劳动者工资水平,合理确定行业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和年度劳动报酬增长幅度,引导劳动者合理确定工资预期。〔牵头部门: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开展权益保障服务活动
推动成立1—2家行业协调劳动关系组织,积极引导当事人到协调劳动关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进行调解,将争议最大限度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企业(行业)内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法律服务,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提供法律援助。针对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产生劳动纠纷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劳动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在市人社局官网公布市、区(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电话,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窗口,整合两者的受理服务职能,实现“前台受理、分流,后台经办”,真正建立起“一窗式”劳动保障维权受理平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2022年7—8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指导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要求执行最低工作标准和休息制度,纠正户籍、性别、民族等就业歧视,纠正收取劳动者财物、押金行为,纠正克扣拖欠或延期发放工资行为,纠正诱导劳动者设立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责任行为,规范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努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
(五)开展就业创业帮扶行动
实施创业社区建设三年行动,发挥创业指导师、各类孵化载体优势,提供精准、优质的服务指导。通过市人社服务平台、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定期发布新就业形态就业岗位信息,向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招聘用人等服务,向求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在2022年举办3—5场专项活动,为新就业形态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支持劳动者依托网络平台、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社群健康等新就业形态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实现灵活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六)提升劳动安全卫生行动
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为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劳动者提供的交通工具、生产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督促企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体健康检查,对高温高寒、有毒有害岗位每半年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重视劳动者身心健康,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预防心理疾病发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树立安全骑行意识,强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形下的劳动保护。将平台企业及用工合作企业纳入安全监管范畴,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卫健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开展社会保险扩面行动
与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协同机制,比对新就业形态头部企业和其加盟、合作企业用工数据,掌握用工情况。约谈新就业形态头部企业和其加盟、合作企业负责人,引导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开通绿色通道,新增52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参保,做到应保尽保。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全员参保,多形式、多平台、多维度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宣传工作。通过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丰富完善智能终端社保服务功能,实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人参保、停续保等高频业务“秒办”。〔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八)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行动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岗位流动性大、容易发生工伤的特点,推动符合条件的1000名快递行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不断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对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摸排,人社部门做好参加社会保险的引导教育,鼓励参加社会保险。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引导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为劳动者购买商业保险,保障水平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九)实施就业技能培训行动
围绕商贸服务社区、交通物流社区等创业社区建设,推进快递员、网约配送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培训,年内计划培训1000人,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引导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增强职业认同感。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直接向相应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机构申报职称评审。鼓励企业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和职称与企业用人制度、绩效考核或收入水平有效衔接,增强劳动者提升技术技能后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提供便捷工作生活服务行动
健全完善快递配送等生产生活车辆安全管理措施,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同步开展路面交通安全劝导体验活动,引导提升快递配送车辆及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出行和文明交通意识。在物流集散地、转运点建设3所“货车司机之家”。发挥警务站、环卫驿站便民服务作用,每个区各协调动员80家(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10家)临街企业、爱心商家等免费对外开放,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停车、充电、饮水、如厕等难题,实现“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作生活便利。〔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公安局,市总工会,各区(县);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一)开展“关心关爱”行动
开展覆盖10000人次的“送温暖”活动,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温暖。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两为主”的原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居住证作为入学入园依据,就近就便保障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在常住地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并享受教育惠民政策,减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教育负担。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范围,组织符合条件从业人员申报保障性公租房。积极倡导企业加强团队建设,丰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文化生活,对遇到特殊困难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时给予帮助,切实提高团队归属感。〔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教育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区(县);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二)开展示范宣传选树活动
行业主管部门培养选树一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优秀典型,在劳动模范、工人先锋号等各类评选活动中注重选树一批新就业形态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展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风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选树1—2家权益维护示范企业活动,发挥正向引领树立标杆作用,带动整个行业企业学习典型对标先进,规范用工、健康发展;年底前开展各10名最美快递员选树活动,把最美快递员打造为乌鲁木齐的城市名片,为文明城市增色添彩,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各区(县);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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