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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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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文书送达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三)负责权限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四)开展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工作,承办劳动保障维权投诉、举报的具体受理及处理等工作

(五)承担乌鲁木齐地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调处工作

(六)负责权限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的管理

二、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15内设机构,均相当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保密、档案、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财务科

负责财务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管理等工作。

)立案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审查、受理、送达及相关咨询工作

)调解庭(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负责案件调解工作;办理仲裁院、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的案件

)审理监督庭

负责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复查和案件重审工作;组织开展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的监督评查工作。

)仲裁一庭

)仲裁二庭

以上2个仲裁庭负责权限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裁决、文书制作及送达工作。

)仲裁三庭(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

负责办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对接司法部门做好生效仲裁文书执行申请工作;负责权限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裁决、文书制作及送达工作。

(九)举报受理科

负责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转办、督办等工作。

)法制宣传

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的监督评查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维权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一)劳动保障维权一科

(十二)劳动保障维权二科

(十三)劳动保障维权三科

(十四)劳动保障维权四科

十五)劳动保障维权五科

以上5个劳动保障维权科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北艺公园街35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1030-1430,下午1530-1930;周五1030-1430

联系电话:4680780

人:张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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