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03
12:22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政策调整变化,2026年7月2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废止一批就业创业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政府发文)意见建议,截至2026年8月1日,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