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23
12:52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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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要求,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政策调整变化,我局对近年来就业创业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以下14个文件存在与自治区现行政策冲突、已被新文件代替、适用期已过或已经实际失效的情况(详见附件),按照法定程序,拟提请废止。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8月1日前反馈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请加盖公章,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991-4680705
电子邮箱:1163671832@qq.com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