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03

17:51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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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东森煜城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公告乌劳人仲字〔2026〕第801、802、803、804号

乌鲁木齐市东森煜城建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孙卫栋、秦小霞、瞿伟新、杨铁链诉乌鲁木齐市东森煜城建材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本委采取电话联系、邮寄、直接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乌劳人仲字〔2026〕第801号、802号、803号、804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82611时(北京时间)在本委1号仲裁庭(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楼2楼)开庭审理乌劳人仲字〔2026〕第801号案件,202682616时(北京时间)在本委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乌劳人仲字〔2026〕第802号案件,2026826173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乌劳人仲字〔2026〕第803号案件,202682716时(北京时间)在本委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乌劳人仲字〔2026〕第804号案件。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7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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