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2/28

15:21

来源: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新疆中恒能源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公告乌劳人仲字〔2026〕第280、281、282号

新疆中恒能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晓宏、马楠、王洁新疆中恒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本委采取电话联系、邮寄、直接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乌劳人仲字〔2026〕第280号、281号、282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41611时(北京时间)在本委1仲裁庭(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楼2楼)开庭审理乌劳人仲字〔2026〕第280号案件,202641616时(北京时间)在本委1仲裁庭开庭审理乌劳人仲字〔2026〕第281号案件,202641618时(北京时间)在本委1仲裁庭开庭审理乌劳人仲字〔2026〕第282号案件。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227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